这个证据如果没看漏的话似乎在你前面的描述里没出现过,
那你在行政复议时有没有提出这个证据?并且质疑医院以及当地卫健局的回应?
如果有,行政复议对以上如何回复?
【 在 PPLLAA 的大作中提到: 】
: 病程记录(住院了才有)和内二科27床化验单,是转院后三甲医院保存下来的住院病历里附带的,由北滘医院转院时出具的转院病历。理解了吧
: 【 在 heyuan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前面说的病情记录和化验单不是转院后的医院提供的吗?与现在你要告的医院无关吧?
: : 人证估计没啥用,都二十几年前的人证,估计法院很难作为重点考虑。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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