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查要我提供完整的出院信息,有点汉武帝以魏琪侯窦英提供的景帝诏书没有存档为由治罪的味道,但那时候是5.24凌晨,当时没有办出院,让回头带着住院押金单和病号服来办住院,后来人s了就没有去办出院。走法师院是优势证据原则,之前很多layer看过我才走的违约,医院自己说11年以前的财务信息都没有,但按很多的规定和型law的要求,都是要保存30年。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之所以依据卫健委的行政调查来判定,就是因为你的证据不足以支撑你的诉求。
: 二十年前,没有医疗信息系统,纸质文档又难以调阅,这都是事实。主要还是时间太长了,法院也很难办。
: 你纠结下去,大概率也很难胜诉,徒增烦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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