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这么理解的,但是这些自媒体好像在故意搞对立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理解意思是说老人的遗产需要用来还老人的债务,所以要从遗产中拿出来三百万还钱,因为这个事情从程序上说是需要儿子去办手续,所以判定为协助偿还,毕竟不可能直接判强制划拨,于是一定是先继承再偿还,如果儿子不配合,才是强制。
:
: 【 在 dfsusb 的大作中提到: 】
: : 新闻也不说清楚,下边一堆人骂。
: : 我的理解还是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如果涉及不动产变卖,资产过户等事宜,儿子确实应该配合。但是不足部分让儿子偿还,那就没道理了。
: :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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