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有善意第三人吧,就类似未经授权的两口子中的一个人把婚后房产卖了,最后合同不会无效,只能两口子自己去掐。。本案这个,是不是还是因为那两万多次的行为,就像我们一年365天的不停地买稻香村点心带去给公司同事吃,一年下来共计花了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然后最后说每次百十来块钱的花费不算侵占。。。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理是,如果认定属于无权处分共同财产,那就是处分无效,都无权处分,而不是只能处分一半份额。本案关键是不认定为处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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