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哪能让双方都满意?很多都不可能都满意,就没意义了?你觉的太轻无非是重刑主义。死缓本身就是死刑一种,并没有轻判。危害公共安全,当然可以死即,但本案符合自首情节,符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情节,量刑予以考虑也是正当的。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景德镇那个死缓的意义是什么?无非是三十年有期徒刑。太轻了,我支持家属申诉,如果不能成功,那就达不到“阻止冤冤相报”。
: 刑罚的本来目的是阻止个人判断阻止个人复仇,如果不能让被害者服气,判罚就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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