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有两种标准,一个是积极的“违背妇女意愿”,一个是消极的“没有取得同意”。女方主动,只要有证据证明这个主动,就能证明妇女是愿意的,并不违背她的意愿,当然不构成qj。
【 在 Engelber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女的追男的,女的主动发起杏关系,完事后男的不同意恋爱结婚,女的还可以告qj成功?
: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撤回不是无条件的。判qj那个案例,男方答应可以当男女朋友,x完马上反悔。女方的杏同意是基于恋爱关系的前提,所以前提撤回,同意也无效。高知不要像微博bro那样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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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55.145.* [四川 移动]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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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