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对于个人来讲,流浪是相对于精神病院更好的选择,毕竟有自由。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流浪还是去精神病院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Feb 3 17:22:25 2026),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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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较真说起来,要是真的妻离子散也就没啥所谓了,我总觉得所谓中产斩杀下场凄凉是家庭所累,根源还是要养家,于是吃穿用度衣食住行医疗教育,桩桩件件全是负担,要真是孩子丢了老婆跑了,流浪就是了,捡一袋子塑料瓶也能换俩包子,过去上班时候亮马河河边曾经有个男的做流
: 俗矗贩⒑艹ぃ路很脏,经常趴在一个石墩子上吃方便面,有时候会看见他在河边洗洗手啥的,人吃的还是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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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Nanancsu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啊。老美那个华人物理学博士,就是类似甄士隐的情况。
: : 但是老钟好像不太允许精神恍惚着在街上闲逛。都被收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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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露不会游泳、不会飞,她的鸭子也是。
: 露露带着小鸭子,天天到池塘边看别人怎么游泳、怎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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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一样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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