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要区分 姓名制度 与 伦理观
姓名制度随时间演变,不同时期逻辑差别很大。姓、氏、名、字、号 能说清楚演化关系的恐怕都不多。外加一些概念的借用,导致举例经常混淆背景,缺乏说服性
姓名制度强调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姓代表血缘,氏代表家族。女性作为家庭从属的时代,婚配后正名要冠夫姓
另一个是家庭关系中的“五服”,这最早是用于丧葬制度,依据关系亲疏采用对应的丧葬礼仪,表示家庭关系是后面的事情
姓名制度体现的是家庭关系,其背后是财产关系,以及社会关系。可以说,姓名制度有助于规避近亲结婚,但不是它的主要目的
近亲结婚,本就是现代概念,古代没有强制性
伦理观,最主要的是阻止跨代生育,因为这种形式的关系会在整个家族中造成混乱
同一代个体间的生育,在古代样本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不会明显表现出近亲繁殖的缺点
另外一点,在过去的千年历史里,但凡能记录下名字的,都是或有地位,或有财富,或兼而有之的人。也只有这些人,才有必要遵循姓名制度和伦理观
历史中的政治联姻,从史书记载的反对意见就能体会到其对姓名制度的破坏
至于生活落魄、食不果腹者,他们多以“小名”代称,根本顾不上姓名制度。他们的故事也只会流传在野史里,在传说中,在家长里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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