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10元是店家自愿,协商一致返还是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法无禁止。但违约争议,尤其侮辱顾客,又没有证据已达成一致不予追究,人家顾客诉诸舆论是正当行为。收碗侮辱,拿三块钱侮辱,人家曝光这些有什么问题,如果认为侵权,可以起诉。
【 在 wjbin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人家标的是免费续面,都给他续了一次。又不是标的是无限续面。以前快餐店的为了引客都会标明饮料无限续杯,你不能自己理解成免费续面等于无限续面。后面还把10元钱拿回,等着白吃一顿,再把人家餐馆网暴一番,这个邢先生也是个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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