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不诚信的问题,不归我司管,店家报警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个顾客已经扰乱了他的经营秩序(事实上也确实扰乱了店家的经营秩序),我司应该标准做法是警告这个顾客,让找工商投诉或者上法院起诉,而不是在现场理论,如果再进一步将构成经营秩序罪,然后拍屁股走人,等着店家再一次报警后,把顾客带回所里,给罚点款或者拘留几天
你觉的上述流程省事儿,还是三块钱省事儿?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为啥不解决店家诚信问题,而是解决顾客啊?
: 而且还是店家报的警
: 按照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呗,那也该解决店家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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