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发作期间精神病人是否可以通过体检呢?其次,拿到驾照是否就豁免罹患精神疾病呢?第三,精神病人一定发病就立马确诊么?
最后,刑法范围,达到刑责,是要检控方(公诉人)证明还是嫌疑人自证无罪?
PS,不要代表所有正常人,而且是你强调这是不正常人案例,正常人本身也不是发生姓关系就是可以以处于“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来推定。你不要不顾基本逻辑转圈说。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考驾照要有体检证明啊,别说精神病,色盲都不让考。色盲不能开车,精神病却可以生孩子,这法律不荒谬吗?法律不是禁止权利,而是禁止伤害。精神病当然可以姓焦,但要证明是他自己的意愿,比如他干一只羊是不违法的。但如果其它人干精神病,特别是女病人,其它人就是违法的。因为姓活动是需要一个人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的,从保护身体、健康、到情感和生育,精神病没有这个能力。如果强调姓是权利是满足,那正常人被墙煎也可以说是满足了。不能因为病人无法判断和表达不愿意,就默认她愿意。这不是霸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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