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和谐的做法是基于弟弟多照顾了于是十万块钱给他了以及老房子不过户但会让二姐一直住着,也就是原本那个相安无事的局面,但是现在闹成这样,估计姐弟仨人都不干了,未来大姐也许会去掐十万块钱的遗嘱执行,未来弟弟也许会去掐老房子产权份额,包括未来姐妹俩也许会掐老父亲到底有多少现金遗产,毕竟是人就知道老人绝不可能只有那三十万。
【 在 ETO 的大作中提到: 】
: 二姐拿回了父母分的10万还有其他费用3万,
: 姐姐和弟弟都不会住老房子,所以妹妹自己住老房子
: 大姐发现二姐拿回了10万甚至还多了3万,不干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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