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不可呢?接受国际交流资助违法么?比如,贵清设有不止一个涉外奖学金,很多人都拿过,有过和境外合作收过钱给过钱的商业往来不也多么?受雇于外企的更多。是都要污名化么?需要证明的是为违规秘密收取,需要证实因利益输送服务其郑志目的。
赵宏大肆鼓吹封存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在三中荃荟之后,在此之前就大力推动的另有其人,是因为无知就放过不提了?
观点有问题,本身很难论证?必须把持有此类观点的人搞臭打倒解决了才行么?
【 在 calmmind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先披露赵宏们曾经接受外国资助、与外国敏感人士交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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