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费钱吧。我倒觉得找法院不是坏事,能相信法律的人都还算得上讲道理的人。这种邻里纠纷不讲道理的事情多了去了,之前都是找村中老人说合解决,现在老百姓愿意找法院了。
【 在 suchet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家农村,一户人Q拆旧建新,改了大门朝向,把新门口对着的邻居P的附屋拆了。又买了辆二手车,停在附屋拆除后的地方,用泥土把车轮掩埋起来,在车尾箱装满泥沙。Q的说法是,这是集体闲置地,谁都可以停放东西。
: 幸好邻居P有证据证明土地所有权,打了几年官司终于赢了。但是Q还是不肯拖走小汽车,说P弄坏了车漆,要求赔偿。于是继续打官司。
: 村委、街道和派出所多次处理都没用,不了了之,只能走又费时又费钱的打官司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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