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伤人者,最好的办法就是社死,所有人都有权监督他们的不合理举动,并对其提出行为约束的诉求
但现状就是,总有人会以该施害者的视角:我都已经受罚了,还要怎样;
社死凭什么啊?我又没有那么罪大恶极,至于吗?
处罚根本没有起到她最初伤害人的恶意,反而会让这些人觉得:以后该跑还是得跑啊,不抓啥事没有,抓了也不过200块而已
这对其他潜在的电驴出行人员,也是:以后能跑就快跑,大不了200而已
就是妥妥的让更多人释放恶意的路子
看哪些行人倒霉吧
【 在 iambig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是发在Auto版的,但感觉现在已经不单纯的是交通问题了。
: 想把这些天的遭遇和处理经过给大家说说,当作教训了。
: 若发在这不合适,请版主告知我马上删除,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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