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更新的回复,和赵宏的逻辑如出一辙啊
那就是这些数据里,你们确信那不是重复数据,而是不断增新
而我前面一直在说的,是人性的层面:
1人性的恶,是需要被约束的。环境宽松的时候,恶的释放就是会提升,这点如果你也不认同,那就可以终止讨论了
2有个词叫屡教不改,人性的恶,对那些数据的贡献,可以是新增,可以是累犯。这些教授张口就来的这些数据里,新增和累犯她做过怎样的对比研究?她所有的逻辑都建立在“纯新增”的基础上。那有意思的部分就来了,在这个法条推行前的几十年里,我朝数亿人,早就可以被她提出的数据吞噬了。结果现在呢?从当年所有人都知道的九十年代初什么样子,到现在多数时候都可以路不拾遗,这是怎么来的
3不管怎么管理设立条约规则,要做的事的重点是让恶的释放之路不方便、不好走,而不是给它修路甚至开绿灯,尤其是还打着所谓人权的名义。作恶的那一刻,这些人的人权是自我放弃的,那一刻,他们才是真正没有考虑过他人人权的群体,他们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以此来认知“别人和我是一样平等的人”这个最基本的常识。而不是事后他觉得不方便了,于是开始叫嚷“把我的人权还给我”。国家或社会层面的惩罚,只是对他后果的惩罚,而不是对他侵犯他人的歉意反馈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把上面的回复又重新更新了。
: 针对800万/年,比率算大还是算小,这个事情的趋势,做了个解释。
: 你们拿吸毒封存的未来趋势说事儿,所以我也拿轻微违法800万/年的未来趋势,再细说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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