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出生后逐渐形成的人格化的主体,权利、自由、选择都是建立在人格基础上的。不要说精子,受精卵、早期胚胎都不算人,否则“射墙上”岂不是大屠杀。很多父母就用这种偷换概念来pua孩子,什么“我给了你生命”“你选择来到人间”。严格意义上,一个人十八岁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十岁大脑才彻底成熟(最新研究),此时还愿意选择原生家庭的父母、认为不后悔来到人世间,才是孩子的选择。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孩子没有选择这个说法太自私了
: 孩子能生出来,就是他自己的选择,上亿竞争中他赢了,能说不是他的选择?但凡不想出生,跑慢点就不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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