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如果使用工作规程的思路,我认为禁毒工作和治安处罚是彼此独立的两条线,大家各司其职并不存在谁可以管制谁,出现交集了是协查协管合作处理。专人专用的谁干啥谁就是干啥的,除非禁毒条例改了,否则人家原本怎么管只会还是怎么管,不可能一个治安处罚说记录要封存,禁毒部门就无法调取自己工作需要的记录了,那不科学,真要是这么个搞法,那治安处罚就太厉害了,成了上管下。
【 在 sugar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据说,吸毒记录公安那边联网会有信息
: 住店的话,吸毒人员住店,公安会上门安排尿检
:
--
FROM 120.24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