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是不是就是那个什么人大还是哪里有个发言解释为啥封存的,那个有啥不能理解的,她是专门干人权法的,她要是都不支持隐私保护,那才叫她白搞了半辈子人权法,岂不是成了一个猪肉铺老板开口说吃素才养生。再说她说的也没啥错,治安处罚本身确实是轻微违法范畴,不然就不叫治安处罚了。
至于恐慌,为啥恐慌?封存记录有啥可恐慌的,记录就在那里,那东西的核心分明是如何系统性规范管理相关信息,封存只是其中涉及的环节内容,又不是不设置调阅权限,否则就不叫存了。
至于如何系统性规范管理相关信息,不是治安处罚的范畴,自会有相应对口的规则制定,去规定去约束去定义那东西具体怎么封怎么存怎么调怎么查,从而分工明确谁的活就该谁去干。
【 在 Spring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大家批评赵宏主要是因为她的理论逻辑存在显而易见的推理漏洞,这个并不需要专业法学知识。大家震惊于全国顶尖学校的法学院逻辑水平竟然如此。本来就赵宏一个人这水平也就罢了,但是劳东燕跳出来说赵宏是她朋友,相关思路是法律界共识,那就让人恐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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