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基本事实都妹滤清不知道这么激动干啥呢?迁怒于什么法学家?迁怒于什么其他人?为啥不面对事实,看看早已明示的修法依据目的?看看三中荃荟决议?措辞是啥?是“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懂了么?知道该迁怒谁了么?谁好欺负就骂谁么?
至于西渡入刑,你老老实实回答下,现在西渡算犯罪的是哪些国家好么?
【 在 sunnyclouds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本就不是两件事
: 你连这点事都搞不清楚还好意思说别人驴唇不对马嘴
: 还好意思装明白侃侃而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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