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话说了就“我没必要跟你争执”了
不是你一上来就瞎胡扣“你说的是吸毒入刑”的时候了,好笑
吸毒危害大不大,跟吸毒这种所谓的“轻微违法”行为是否适合封存有着直接的关系、密切的关系、决定性的关系,你来讨论“轻微违法封存的意义”,就不能抛开这点,怎么就“本来就不在你的讨论之中”了?
就你这脑子、这认知水平,哪有能力讨论这个问题啊
你没有,谢谢
国家的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不能改进完善的
这都不明白,还来讨论法律问题?
真是好笑!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没必要跟你争执,至于吸毒危害大不大,本来就不在我的讨论之中。
: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认为吸毒危害程度很严重,但国家现在法律认为危害性小,所以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而不是在“刑法”里。
: 你凭什么啊,你的说法就是对的,国家法律的说法就是错的?你和国家法律之间,谁对谁错,我也不会做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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