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自愿赠与”的定义,不符合男女平等的上位法,和现实也不符(我就没见过“自愿”的),而且催生了借婚礼骗婚的生意。导致很多农村男人,不是付不起彩礼,但因为担心人财两失,选择不结婚了。
“生育补偿”这个定义有现实基础(多数家庭,女方在生和育的付出更多,为此可能影响职业发展和收入水平)。而且可以避免上述骗局。由于彩礼是生育补偿,没生小孩可以要求退回彩礼。女人即使想借婚礼骗婚,至少得生个小孩。是不是也可以提高生育率?
【 在 mercyrun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提议好,可以定义为生育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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