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案和本案类似
口供和生物学证据矛盾
最终无视了生物证据
只依据口供判案
按照案卷描述
汤兰兰在证词中说从六岁半开始遭到qj
案卷所诉的qj行为有一大半发生在汤兰兰10岁之前
但有医学常识的就知道
女孩在青春期之前yd没有发育
一旦XX将受到严重撕裂伤并留下明显疤痕
而在体检中汤兰兰只有cn膜撕裂痕迹
根本没有陈旧的严重撕裂伤痕
这足以证明汤兰兰的证词全是谎言了
考虑带汤兰兰还大电话勒索了姨父
她的证词真实性非常可疑
而且汤兰兰不是在班主任协助下报警的
是在干妈协助下报警的
请不要造谣
【 在 nosp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认为汤兰兰案是冤案了,那么就是说你认为那11个男人被冤枉了?
: 当年14岁小女孩在班主任的帮助下打电话报警,是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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