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连违法和犯罪都搞不清楚,扯这么多不好笑么?我啥时候说过要入罪了?故意混淆违法与不违法已经够蠢了,又来混淆违法和犯罪……
【 在 vir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这个事情上,动不动就上纲上线,还要说别人既蠢又坏的,可能不太合适
: 引用罗翔老师的《圆圈正义》以及B站采访中的一段话:
: “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一种侵犯法益的行为也不一定是犯罪,除非它是伦理道德所谴责的。一般来说,伦理所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伦理所能够容忍的行为,我们在发动刑罚权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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