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觉得,那这样还签啥协议干啥呢,直接离了得了,一个公平的泾渭分明的婚内协议相当于一个离婚证,分明是事实上的离婚状态,却背负婚姻的社会名声与责任,那何必呢,婚姻的好处毛线没有,婚姻的责任一点没少。
【 在 boo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实话这个协议挺合理的,对于楼主来说,随时离婚都不用撕逼房产所有权和子女归属,工资也一直自己拿着呢,作为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应该是轻松愉快的。所以过就过,不过就离,对楼主都没有什么过度的损失,而且楼主媳妇也明确了楼主即便离婚后也可以有很强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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