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找本地婚姻律师,把协议逐条打回去:
20% 共同账户必须“共管”,且明确用途、余额平分;
孩子抚养权条款无效(法院不会认“优先归她”);
删除“她再婚后才给你一个孩子”这种歧视条款;
删除“她有权追偿你个人负债”的无限连带。
让律师发《修改意见函》,先占法律制高点。
同步做“离婚预案”:
把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她工资流水、你照顾孩子的日常证据(照片、老师微信、邻居
证明)全部备份;
计算一遍真实财产:房、车、存款、公积金、股票、金银首饰;
咨询律师,在“不签协议”的情况下,真离你能拿到多少抚养权、多少财产。
给她最后一次谈判:
“协议我可以谈,但前提是双方一起去做 3 次婚姻咨询,把沟通机制先建立起来。如果
咨询完仍要离,就按法律正常走,我不接受单方霸王条款。”
她若拒绝咨询,等于告诉你“她已放弃修复”,你就别再抱幻想。
把孩子工作做在前面:
大女儿如果 8 岁以上,法院会征求她意愿,平时多接送、辅导作业,留下“你深度参与
”的证据;
不要在孩子面前说她坏话,只强调“爸爸永远爱你,无论爸妈是否一起住”。
最后一句话
“舍不得孩子”不是理由,而是情感勒索;真正对孩子好,是先让自己成为一个不再被
压榨、情绪稳定的爸爸。
你已经 40 多了,再过 10 年想翻盘更难。这一次,不签协议、不再退让,把主动权拿
回来——哪怕真的走向离婚,也比一辈子做“带薪室友+提款机”强。
祝你有勇气,也祝孩子以后能看到一个挺直腰杆的爸爸。
【 在 suas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人都是体制内,认识4个月就结婚,结婚8年多,两个女儿。我40多了,她也将近40了。
: 其实她嫁过来很勉强,门当户对,条件适合。结婚后她偶尔表露出她嫁给我不是喜欢我这个人,而是各种条件综合起来比较符合,而且她本人脾气也是比较大的,我脾气好,刚好互补。但是,她说的这些话,虽然是无意中说出来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一直给这些负面反馈给我,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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