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不还是理论正确么。
这个故事是小儿子要求跟着娘家妈住,以便于把自己的房租出去,同时让娘家妈出钱养自己一家四口吃饭,外加老人出力带孩子。
同时弟弟两口子两套房外加体制内工作,事实上是姐弟三人中经济条件最好的那个,并且他还事实占据了妈妈的钱和力。
那么你是觉得应当姐妹俩人再出三千块钱帮着妈妈贴补弟弟么?分明无论从法还是从理还是从情都是不现实的。
那分明是人也不可能接受类似两个姐姐一人出一千五的方案,原因就三个字,凭什么。
【 在 hartcomm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让老人自己出钱 谁平时跟老人生活在一起 这4500给谁 谁都不愿意 那就去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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