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法官其实只是一份工作而已,有些可能本来司法圈就有人,所以选择这个专业。
所以可能水平很烂,或者没啥公平正义的追求,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倒还算个普通人还有普通的底线。
你说的这种还不是最差经的,因为只是自己的好恶,有些人好恶可能还只是在正常的三观上比较激进保守的区别,
有些干脆三观都是烂透了,就靠着法律和程序吃原告被告,两头吃。
【 在 SPQ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只是严格按照发条断案,法官就只是工具人、“法律服务员”,没有运用权力的快感
: 如果反过来,法官可以完全按照自己好恶来决定别人命运,然后再找相关的法条和其它逻辑来让别人无话可说, 就既有运用权力的快感,又有炫技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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