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有点转化话题了吧……
话题1:辛苦养大的孩子,自私自利对父母没有感恩之心,父母抱怨“白养了”,是合理的吗?
话题2:我们生孩子,目的就是为了养老,没有别的原因。
我之前是针对话题1来表达意见,我认为一般是合理的;
你似乎是针对话题2发表意见,你在论述的时候似乎以“养老为唯一目的”来驳斥,但最后给出的结论是“养老不可以成为生孩子的目的”,这两个也本就不是一回事了。包括生了残疾孩子,你说还要不要用。“养老是生孩子的目的之一”,生了残疾孩子肯定达不到这个目的了,那么这个时候如果父母想再生孩子,当然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父母要遗弃这个孩子,肯定也无论法律还是公序良俗都不认同的。
【 在 kelly08 的大作中提到: 】
: 抱着这种心理,那自闭症的孩子,残疾的孩子注定是白养的,那还养吗?当然很多人也是选择遗弃了。赡养义务也不是所有国家民族都有的规定,人应该因为想要养育孩子而养孩子,而不应该为了给自己养老而生孩子,社会发展赡养观念会弱化甚至消失,就像婚姻观念现在也越来越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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