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你说得对,虽然一个人要求离婚必须要先过gov调节然后才可以报请法院,那也是想离一定能离,跟只要自己想就随时可以起诉差不多。虽然人家完全没有感情破裂这个概念,但那也是只要抵死要离死也要离,就总归还是可以离的成的,于是跟只要确认了感情没了就能判也差不多。。多少业内人士认可的80版的明显进步你就是不承认,那你就认为你对呗,你对,你都对。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十七条: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區人民鄭符和司法機關調解無效時,亦准予離婚。……男女一方堅决要求離婚的,得由區人民鄭符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應即轉報縣或市人苠珐院處理;區人民鄭符並不得阻止或妨礙男女任何一方向縣或市人苠珐院申訴。縣或市人苠珐院對離婚案
: 件,也應首先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即行判決。
: 你自己看看,是不是单离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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