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archgic 的大作中提到: 】
: 忘了是新闻还是影视作品了,大致就是一个人为了一件事情打了二三十年官司,最后官司打赢了,自己也老了,半辈子都耗在了打官司上。
: 我想说的是,生命只有一次,人生很短暂,有些时候,吃点亏什么的,是不是也不要太当回事?或者有些转不过的念头,不如自我和解了。那样才能有更多的时间享受生活。
不打官司的话,其他时间享受啥怎么生活? 刷手机看报纸,还是骑个车到处晃?
怎么过都是过。只要别人不觉得那种生活是一种痛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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