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误解居多。比如关于乌鲁卡基那王改革的记载,很明确当时已经是民间一夫一妻居多,一夫多妻也普遍存在,关于原始婚残余,仅有说“ 昔日的女人曾惯于嫁两个丈夫”,并未说那俩丈夫没有娶他人,改革也仅仅是束缚了妇女,规定女人再有两个丈夫,则“用石头砸死”。同时规定,如丈夫休妻,恩西和有关官员“都不收取任何银子”。这从两方面加强了夫权:一是要妇女对丈夫保持贞节,而破坏夫妻忠诚则是丈夫的权利;二是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弃他的妻子。对男人娶多个却没有任何限制。你把这当依据也真是呵呵了……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面不是有人说了嘛,国内古老的西藏东北西北
: 全球范围还有南亚等地
: 历史上有关一妻多夫制的最早纪录在公元前23世纪,当时的苏美城邦拉格什(Lagash)的乌鲁卡基那王(Urukagina)曾下令废除国家过往奉行的一妻多夫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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