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来来来,家人们,看看这个举证责任在谁?我都被绕懵了!
因为是父亲的名字吧,没有其他人的同意,不是独生子的弟弟无法过户给自己。。
【 在 wlpdream 的大作中提到: 】
: 语无伦次的,原告的诉求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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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是两件事,因为你无法证明你弟弟用了你的钱。。目前的状态只是人家欠你钱。人家能证明房子的钱都是他们出的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就是主张债权 10本金+2万利息=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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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利息,为什么当初交给弟弟保管?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就是主张债权 10本金+2万利息=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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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过不给?那你怎么不起诉呢?跟你弟弟一样。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利息从父亲去世后算 ,5年了他不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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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牵扯什么独生非独生的话题。
【 在 meyr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 原告否认了购房款混同了我的保管资金,说他们购房款是自有……
: 在庭审中,你提出了新的主张,即,原告本来的诉求就是变更产权姓名,确权,而你你提当时的购房款有10万是你给的,你就要为这个新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所以你必须确认你给的那10万块正正好好的进入了购房款中,但这个很难举证,第一,你要证明在你转了这10万以及弟弟买房期间他们的存款或者购房款小于等于最终的出资额,或者你要证明他们家当时的存款距离最终出资额就差10万款,不然你没法主张混同。第二,你这个最终就是债权,和最终房屋归属的确权没有关系,房屋的署名是谁的就看实际持有人大于名义持有人,你可以依据债权要求弟弟归还10万无论是遗产、欠款还是购房款,但不能主张房子是父母的有你一份。
: 最后,真心想说一句,那些说独生子女孤独,不好,自私真的都是非独生子女自己幻想出来的,就像结过婚的都希望没结婚的昏一次让他们尝尝结婚的苦。真的是谁经历谁知道。非独生子女可以觉得自己团结抱团有大家庭观念,但千万不要意淫独生子女就孤独,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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