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来来来,家人们,看看这个举证责任在谁?我都被绕懵了!
写的逻辑混乱,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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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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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傻,还这么认真回复。她能不知道吗?
如果她真的像她说的,看重兄弟情义,10万也不想要,98万的房子不想要,30万的房子也不想要,那完全不理这破事不就行了吗?直接去做两个公证,放弃两个房子的产权。让她弟和她妹自己去分去吧,不就可以了吗?
至于反复纠结吗?
【 在 luvwisit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长,看完了。觉得你特别傻。实际上你有权益的就两块,弟弟保管的10万,老房子1/3的产权。很简单,钱你拿回来一部分,没赡养适当少拿一些。老房子你的1/3你肯定用不上,愿意给你妹妹也行,打个折给还是白给,看情分。新房子既然老父亲都知情都有证据,那就是弟弟的。不知道是不是父亲去世以后你突然有了大家长风范,想把你弟弟妹妹都给安排了,纯属是你想多了。最后看下来他们两个没矛盾,钱弟弟给妹妹了,老房子妹妹同意买弟弟的1/3,新房子归弟弟做公证妹妹也没意见。完全不知道你在干什么,本来人家两个好好的。你就管好自己的事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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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得了吧。这个房,就是完全完全他弟弟买的。跟其他人一点关系都没有。麻溜的给人家公证了就得了。拿这个房拿捏别人,是什么好人?
【 在 zbz4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是案件本身来说,毕竟产权登记在老父亲名下,老父亲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不过户,是默认老父亲的房产了吧,楼主完全可以主张遗产处理的,弟弟出资可以作为债权,把房子卖了还给弟弟即可,如果还有剩余,就平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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