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 一个奇葩公司,计算的更恶心。我们刚好有3个人同一个月入职,有3个计算方法。
十一放假之前通知我们入职;马上放假了,只能最早10.9入职。另外一位是 10.15入职,还要一位是10.6入职。
一、当月各种调休嘛,虽然我是满勤,但是因为10月份所有人最多也就是上班18天,所以我的工资是
月工资除以22,再乘以18,然后扣掉调休的2天(十一放假有2天调休,但是其实我周日上班了)也就是说我上班18天,不算全勤,却只发我16天的工资。
二、10.15入职的,上班了 12天,也扣了2天,发10天的工资。(理由是,15号之前入职的要扣社保)
三、16号入职的,上了11天班,发了11天工资,不给交社保。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2025年国家规定的月记薪天数是21.75天,规定了日工资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是人社部今年出的通知,因为法定假有调整,所以天数变了。
: 事假的规定是单位自行约定,人社部不做统一要求。用日工资乘事假天数然后从工资里扣,用日工资乘出勤天数然后发工资,两种都没问题,至于哪个更合适是取决于当月日历里赶上了几个周末。也有的公司为了避免掰扯,直接换成用当月应出勤天数做基数来计算当月的日工资,扣和发一回事。如果站在财务角度说,做工资单采用日工资乘出勤天数是更加合理的,因为公司是发工资,不是扣工资,财务并没有一笔钱是拿来扣的。
:
--
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