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第136条封存跟84和85两条比都算小事了
这有啥毛病?
本来就是治安处罚
向他人提供DP或者胁迫引诱他人XD,构成犯罪的,自然有刑法来管
【 在 xp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84条,向他人提供DP的,15日以下、3000元以下
: 85条,引诱欺骗强迫他人XD,15日以下、5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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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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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
发现了,治安处罚先来一套,这期间发现犯罪线索的,按刑法来就是了。
否则暂时只是轻微证据够不上刑事拘留的,只能一放了之。给后续补充侦查带来不便。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得这么想,刑事入罪要求更高,证据要求,唯一排他完整证据链,如果无法达到确定定罪的标准,捡察机关甚至可能退回补充侦查。定罪要求会很严格,如果没把握公诉定罪,怎么办?放过么?连引诱都可以治安处罚,为什么强迫要放过?你想过这个问题么?
: 不要思维他简单低级,治安处罚的优势就方便把你办了,这一点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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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纯杞人忧天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有道理
: 但实际中也可能相反,把原来刑法的,降到治安管理条例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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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治安处罚,也不影响无犯罪记录证明
再者,我只听说过无犯罪记录证明,没听说过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在 newzzdx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可以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当于自证清白,公安机关可以随时查询,现在封存了记录,普通派出所没法儿查了,因为必须要有立案侦查的需要才能查询,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查询,但不能以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为由进行查询。是不是变宽容了?至少是威慑力降低了,因为可以
: 菀椎囊藏自己曾经的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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