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特快有些人不知道是真纯还是故意带节奏,连法条都读不明白。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规定的时候刑法也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操作空间从来就没变。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一个行为,刑法有,治安处罚法也有,那么什么时候适用哪个?这不就有了操作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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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巨大的行为就进入刑法了,这么多年刑法修改了这么多次始终没有入罪,说明吸毒行为本身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不宜列入犯罪。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这个就有很大弹性,且最终是由具体的人来认定的。
: 我觉得,对于xd这种社会危害巨大的行为,法律的刚度还是应该大一些,不要留太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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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人提供吸毒场所构成犯罪,聚众吸毒牵头者构成犯罪,持有毒品数量达到门槛构成犯罪,引诱欺骗强迫他人吸毒者构成犯罪
这些罪名统统都没入的,说明其吸毒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真的有限,归治安处罚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法没有吸毒罪吧,只有强迫吸毒条款,感觉就是强迫别人吸归刑法管,自个愿意吸的归治安管。就像非法持有归刑法,少量自用算治安。另外我自己理解被强迫吸的应该就不用刑也不用治安了吧?是不是直接拉去戒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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