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封存是给人一次改过的机会,重点是只有一次机会
那就吸毒入刑呗,你这前提就不成立了
【 在 Bolitengt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每个人际遇不同,还是有很多人改过自新的
: 对于这些人,一次封存就是一次重生的机会
: 如果再次犯错,就不会封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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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将来你旁边的同事都是毒虫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封存是信息管理范畴啊,比如你们公司的供货商数据库难道不设访问权限么,封存从来没说删除权限不可查阅。
: 那你认为封存不对,那应当如何不封存呢?
: 顺便,我们国家对于毒品的管理从来不是你理解的那个第一责任人的自己负责范畴,否则就不叫强制戒毒动态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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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现状不就行了,你叨叨这么半天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引申比较,好,就算隐私比对生命,那么为什么他人的隐私权就会妨碍自己的生命权呢?如果你觉得风险客观存在,那么开车上路的人是不是本身自带车祸风险,也有妨碍路人生命权的概率,这就是极限式思考结果。
: 你要说特定情况下的,比如婚恋这事我能理解,过分关注婚检隐私确实存在妨碍对方健康的风险,从而将他人至于险地,但那也是特定场景单一对象下的情况,并不是公众范畴的生命权概念,公众范畴而言艾滋病人本身并不存在生命权风险,至少从八十年代的妇幼保健基调就是这么定的。那么吸毒,又是什么场景下会出现了生命权风险呢?
: 或者我们不说那些大道理,就最简单的一个实操问题,如果你认为吸毒者的信息会直接导致他人生命权受损,那么你觉得应当如何对待他们的衣食住行,是社区在住所处挂牌警示么,还是任何场所下的身份验证均设置蜂鸣提示,以及你认为违法记录应当如何开放,又由谁设置相关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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