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赵教授危
哈哈哈哈
【 在 xp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微博上有人号召每天出一个人揍她一顿
: 然后让她封存殴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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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0.178.2.*
那把提出者和决定者找出来,用这个方法可还行?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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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本事,没胆量面对“封存制度”的决定者,网暴欺负人家一个女学者,这些别有用心的丑类煽动民粹,太下作了……
: 【 在 xp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微博上有人号召每天出一个人揍她一顿
: : 然后让她封存殴打记录…
#发自zSMTH@V221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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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1.242.*
这个行为其实不是单纯的殴打他人了,是寻衅滋事,如果是有组织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还是要谨慎
【 在 xp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微博上有人号召每天出一个人揍她一顿
: 然后让她封存殴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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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34.83.*
就一乐呵
希望能让赵教授反思一下
如果存在这样一位悲惨的豆豆
【 在 huaxiawolf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行为其实不是单纯的殴打他人了,是寻衅滋事,如果是有组织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还是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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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39.226.6.*
她是拿财政工资的,不是业余发言,她的观点就是她的职责,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肯定要承担后果。就像纳粹,毒气室按钮的也不能喊冤,虽然不是他提出的。
【 在 aiwosuoa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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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提出者的话不冤
: 如果是解释者则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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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90.*
有组织指提出者和执行者有联系,如果网友只是发个帖子,有人没联系他就自己去干了,不属于有组织,也没人寻衅滋事。寻衅滋事这个“恐吓罪”倒是应该封存。“违法”要针对行为和后果,而不是言论本身。恐吓他人不许说话才是标准“寻衅滋事”。
【 在 huaxiawolf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行为其实不是单纯的殴打他人了,是寻衅滋事,如果是有组织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还是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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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90.*
re
【 在 FDA 的大作中提到: 】
: 赵教授的确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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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