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惩戒吸d,除了惩罚前人,还有警戒后人的作用
你这话说的让我忽然想到了古时候在脸上刺字的那种,就曹家表妹的那句:表哥!你这是逼我去死么!你看看我的脸,谁家主君能容得下我!
【 在 SOTSE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封存,就会出现很多觉得吸一次没事的孩子去尝试,支持轻微违法论调的人,觉得这部分人牺牲无所谓是吧。等吸的多了,又会说这么多人都吸,满足他们的需求,开始卖吧,日拱一卒。
: 这些人是不是有产业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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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理解咱们肯定会越来越宽容的,毕竟杀人的都不一定需要死了,难道封存能比这还挑战感觉么。。
【 在 maple0 的大作中提到: 】
: 黥刑最早覆盖范围极大,到汉文帝废止
: 到宋朝又恢复了,但好像只有发配人员才附加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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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隐私和知情原本就是矛盾的。
【 在 SukhaZh 的大作中提到: 】
: 希望越来越自由我是同意的,但自由最最重要的是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
: 譬如隐私这事情吧,我们普通人现在压根都没有隐私,普通人的隐私完全没有得到保护
: ,扯什么犯法的人的隐私不是搞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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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确实是单独列出来的作为信息保护对象的,我理解是这事涉及到对法制的理解,有人将法制理解为惩处式公平,但其实法制更多的是为了维系社会运行,而不是杀人者死的公平。那么既然是为了维系运行,就会注定了那是把双刃剑,从而表现为保护犯罪人员在不用死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人能活下去,于是自首会轻判,于是改过可以回归,于是总归会给留条路且是让人能够有尊严的走下去,否则通通搞死或者至少同等返还加诸即可,比如打了人的就抓起来揍一顿,用不着那么费劲并且为此弄了个一级学科。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都啥神奇的言论
: 未成年人犯罪封存,是“犯罪一次没事儿”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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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隐私保护从条款来说没有问题吧,包括治安处罚条例里也有明确的信息保护条款,至于违法者的隐私保护,同样存在条款与现实的差异,否则为什么会出现可以花钱查征信的业务,你以为违法记录真的会被铁桶一般么。。
【 在 Sukha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先把普通人的隐私保护到位再扯他们的隐私吧。。。现在这种情况下,谈什么犯法
: 的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唱高调,没什么意义。
: 我随便说句话分分钟就是推销电话过来,电话号码、个人信息对全网透明,这时候谈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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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就是条款和现实的差距啊,条款上个人信息是被严格保护的,比如提供或出售的会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情节轻微的五天以下。
那么为什么做不好,自然是利益相关,以及追究困难,就像我每次大额存单临近到期的时候,各种推销产品就会变多,而且还不是本银行的,他们无外乎是为了拿提成,于是满世界去找谁可能会买产品,个人信息泄露的商机随之出现。那些记录同理,想知道的自是能知道,无论户籍、婚姻、财产、体检、违法记录,等等等等,都是想知道的自是能知道,这个知道的过程与条款无关。但如果将其理解为是没有隐私保护,那是错觉,如果真的没有隐私保护,就不是想知道的才可以知道了,而是公示模式了。
顺便还有,约束职务人员总归比约束社会人员容易,所以给人产生的感觉是犯罪分子得到了更好的保护,那无外乎是因为他们的信息是在职务平台上,而我们普通人的信息是在社会平台上,后者会更加难以约束,以及包括我们自己无从诉求,简称不知道告谁。
【 在 SukhaZh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正实际上没得到保护啊……你觉得你的隐私得到保护了嘛?
: 但凡在一个购物网站买过东西,孩子上过学,诸如此类,你的信息就全天下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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