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哪位来给普个法这次除了吸毒还有哪些被封存
对啊,还什么分级分类,根本言不及义,多少条款里面的都是绝大部分不同意封存。
现在歪曲混淆抹黑的是封存制度本身,这都看不出来纠结西渡,也真够蠢的,被人家当傻子玩,当木仓使……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说真的,能干出来这些事儿的人,做人是不咋地
: 给他们封存了,让他们继续心安理得的不咋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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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这个就没完了,所以要一律建立封存制度。污名化,攻击抹黑封存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封存制度含义,就被带节奏,被忽悠的上头。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1、有一部分是人自身的问题,但也有一部分其实和人的情绪管理也无关,更多和时代特性有关:
: 比如打麻将在四川是街头巷尾喜闻乐见的事情,但在某些省份就是赌博;
: 还有被打还手,难道就站那儿一直被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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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带节奏,被忽悠的,存心污蔑攻击的,有哪个关系事实,关心真相么?
如果有心,真的要了解,很困难么?
很简单的事实,三中荃荟在先,修改法律在后,骂什么某些教授,骂法学领域,骂什么偷偷修法有啥意么?决议措辞是: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很难知道么?举重就轻,连犯罪都不是治安违法记录更必然更要建立封存制度啊。这有任何疑问和空间吗?为什么不敢直面决定性一锤定音因素?歪曲事实,是为了抹黑攻击方便,是为了煽动效果。如果煽动民众矛头直指钟阳,会有几个上当?
先擦亮眼,摆正心,后面的事实就迎刃而解。很简单,就是要建立规范合法依规查询使用此类信息的制度。具体怎么才是合法依规,并不在新版法律中规定,另有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明白了么?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就算有推手在背后搞事,那现在大家关心的“西渡”领域到底在不在这次的涉及领域内?
: 哪怕如权威官方媒体都对这个点避而不谈,颇有避重就轻之嫌的谈及其他鸡毛蒜皮,大家本来就没争议的“轻微”范围
: 打马虎眼的态度不可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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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他人无知,造谣抹黑就可以么?本质是愚弄百姓。任何时候厘清事实都不妨碍正义。畏惧事实是虚弱表现。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傻剥一老百姓本不配政治权利或者是带节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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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违法的哪有那么多人?800万人次央视措辞是“曾接受治安处罚“,这很奇怪。其他行政违法比如开车压实线,过斑马线不下车之类,这些本来也没有什么违法记录吧。
所谓选择性执法根本不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范围。攻击也要攻击到点子上。任何地方,普遍性违法被处罚,那就要修改法律了。所以选择性警示执法没有任何问题。且,违法不并不一定都有后果,都规定有罚则,这也是通例啊,不是什么哪个地方特色。
判例法是因为没有成文法传统,本质是法律传统起源与根本没有条件实现成文的法律,因为都是文盲包括贵族甚至国王,都不认字,咋成文,成了文也认识啊。案例法对普通人相当不友好,案例浩如烟海,都是法律,水平差的律师都不行,何况普通人?完全看应诉策略,没钱有钱差异极大,可不是什么习惯法判的统一。
真正问题其实是治安处罚制度,这个很特殊,全球独一份,等于侦查机关就可以直接定了,这些处罚除了罚款,其他都应该对对轻罪的刑罚程度了。这才是问题。不虚美,不隐恶,这才是客观。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同,很多反对封存记录的人其实并不了解,如果按照法律条款严格执行的话,90%以上的人都会背上违法记录。
: “高标准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是国内法律体系的特点。
: 欧美是案例法,是依据历史相似案例的判决结果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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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但凡有一丁点常识,稍有理智,理性,也不会要求西渡入刑。多少人就是被带了节奏,无脳那么喊了。整天嘲笑人家丑蒂红脖子反智,唉,有多大区别……
【 在 sun0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的觉得这帮人被带节奏了。没见过这么大规模的。
: X D 根本不可能被升级为犯罪,为啥会被排除在封存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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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所以宽严皆误,怎样都会有带节奏的角度。我举过耒阳的例子,当年这里多少人痛斥是通知家人单位弄死了耒阳,这不就是违珐信息记录么?
不过早有规定自己看不处罚了。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举个例子:下载、复制、传播淫物品:
: 这些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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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是不会执行。
我亲自报过案,老头辱骂我爱人,我们俩一起去做了笔录,有现场录像,骂的很难听,脏字。帽子很客气,后来给我打了很多电话,就是说警告了,很轻微,不处罚,没权限要求道歉,甚至跟我说:咱们都是老爷们,你说,说个xxx,这算骂人么?我很无语。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刚举的另外一个例子,都发不出来。。。
: 治安管理法中“辱骂他人”,可是没有明确标准的哦,脱口而出的国骂也可以算。5日以下拘留哦。
: 就这一条,都可以说100%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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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民警咋可以……至少分局才能。
交通处罚之类行政处罚才是可以。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
: 治安处罚是一个不太严谨的司法处罚,不需要经过法院质证环节,民警就可以直接给了。
: 这个优点是效率高,能够快速的制止一些不良行为或者制止纷争;缺点是错罚、滥罚,执法尺度不一也非常普遍。因为处罚也不重,多是罚款几百或者拘留几天,也不值当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司法资源去纠错,对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讲,是不是罚错了日子总得继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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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逻辑,反智思维在高知论坛大行其道。
最简单,坏人的至亲中没好人么?
有没有更不保护的方法方式?有却不采用,是不是对坏人保护,惩罚好人?
【 在 Laurasi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坏人的保护就是对好人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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