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轻微违法封存的意义
你才是污蔑造谣。接纳帮扶是法律早由规定的,造谣这会合法化才是枉顾事实,靠骂街泼粪,才配得上你这些评价。
【 在 mhawk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瞎扯了 ,还“个人吸毒,对社会的危害较小”,欧美就是这么日拱一卒到现在的合法国营化。
: 赵宏之流就是一帮利益小团体,劳东燕都厚颜无耻的说这是它们圈子的共识,一旦打开,过程不可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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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归谬么?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了保护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应该强制公开HIV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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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允许家人查询么?正面回答。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应该起码允许家人查询。夫妻双方对方财产还能查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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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是社会共识,难道骂街泼粪的才是社会共识?难道谁嘴脏谁有理是社会共识么?
【 在 mhaw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混淆概念,法律怎么来的,是先天存在的还是后天形成的?是一次性形成的,还是可以修改的?
: 什么叫轻微违法,别拿法学界的那提一套来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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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客观事实。果然仅仅是不要罔顾事实,造谣带节奏的都极不情愿。
【 在 mhawk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认为吸毒也是轻微违法的话,那确实也没有给你讨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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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发,未达到刑事级别,都属于轻微违法而不是严重违法的犯罪,不是常识么?
常识才是造谣污蔑者的软肋。
【 在 mhawk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个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了" 吸毒在现行法律规定内就是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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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支持你表达西渡入刑的观点。但不要罔顾事实的造谣污蔑。更没有必要靠辱骂辩论。
【 在 mhawk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真正该做的是把"吸/毒/入/罪",更严厉打击“需求侧” ,而不是现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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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说的完全符合事实,到底谁脳子不正常呢?靠骂街侮辱辩论,令人不齿。
【 在 sunnyclouds 的大作中提到: 】
: 某些人只会装傻
: 北大教授张某不都说了:都是轻微违法
: 可但凡脑子正常点的,谁不知道吸毒的严重性有别于其他“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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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这种就完全不该,次数没什么意义
因为吸毒对大脑的影响不可逆,毒瘾随时可能复发
吸毒,压根就不是其他人给不给机会“重新来过”的问题
是毒品根本不会给人重新来过的机会
很多人对这点装聋作哑装疯卖傻,那样子简直就像一个没上过学的文盲
楼上那个,不但文盲,还撒泼打滚,造谣污蔑,就一个无赖谣棍
【 在 andi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观点是行政违法封存可以,但应该限制范围,3次以下应该创造改过环境可以封存,3次及以上的惯犯不应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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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unnyclouds FROM 112.97.55.*
FROM 112.97.55.*
吸毒是瘾啊,明知会死都要吸,更不会考虑他人利益,这和以盈利为目的投资,结果失败了不一样啊。吸毒的人自己就没想好,也无法自控,啥事都干得出来。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利益相关人会有一些影响,但没有到很大的地步。
: 比如父母兄弟之间,可以断绝经济往来;男女朋友甚至夫妻之间,也可以分手或者离婚来解决;
: 现实中,就算没有吸毒,有其他的不良行为,比如过度消费、炒股、盲目投资等等,利益相关人采取这些手段的也屡见不鲜了,所以对于利益相关人来说,这并不算个人吸毒的特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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