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警惕的是司法工作者以西方法律为标准的问题,警惕的是从吸毒封存到吸毒合法化的渐进式修法,如果法律被那些价值观西化的法律人士操弄,是对广大人民的侵害,美国950美元以下抢劫不入罪,这样的后果大家已经看到了,这是不是法律?但这样的法律是不是恶法。吸毒封存一个引起社会如此反弹的法律,在通过之前没有得到社会的充分讨论,本身就是不合适的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1、目前已经有大量的轻微违法的存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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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济上行时,人人有活干,人人有饭吃,但经济下行周期,要减少这数量并不小的轻微违法的存量人口找到工作的障碍,从而减少社会治安动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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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也算是对以前执法从严的一个矫正,之前很多被打还手的人都被以“打架斗殴”的名义定为违法、甚至拘留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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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舆论的重点集中在了吸毒封存,其实都忽略了其中的关键问题,封存的是个人吸毒,但买卖、容留他人吸毒等的犯罪行为并不在本次封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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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的定义:
: 个人吸毒,对社会的危害较小,所以是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 引诱、教唆、欺骗、买卖、强制、容留他人吸毒,对社会的危害比较大,所以是犯罪,适用《刑法》。
发自「快看水母 于 23049RAD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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