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我家娃去上游泳课,这算是遇到一个新型骗局了吗
你是男人,你会用“引爆校友群”的方式,证明你的逻辑合理性吗?
【 在 sunshinera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我不是T大,娃妈才是T大,但我们都是学的工科,一直以来都在努力保持工科生的思维
: 娃妈因为这件事,已经把贵T的某个校友群引爆了,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
: 我没有娃妈那么好的资源,但我觉得这里是个高知社区,想听听大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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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面谈。把你们的想法,可以在面谈中提到。
主动约谈的理由介绍清楚,约谈的次数,时间都要记录在案。
这些才是你们要做的,如果超过一定限度了,那就不用去理睬了,别管对方是不是骗子。
这网上有这么好玩吗,任何事都拿到网上说道,这事归根结底还是要自己去处理。你老婆也是,拿这事儿去校友群引爆,这是闲的没事,给人当谈资吗? --- 难道不担心,万一是真的,将来怎么解释。
我看你们都是稀里糊涂,大概是习惯了逢事就发朋友圈了,什么好的坏的都发,恨不得让大家都知道。图啥呢。
【 在 sunshinera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没看我全部的内容,早就沟通了,娃妈甚至把我们律师的原话发给了对方的妈,人家就一句话“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 另外再说一件事,律师想加对方妈的微信,提前介入,了解诉求,娃妈告之对方妈了,对方妈就是不通过
: 你说说看,我们还能做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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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钱,你可以向对方要相关的证据,然后就事论事,谈你们的顾虑,律师的建议,这些话都说到位了。
人家是避而不谈,这不就是给你们表达人文关怀的机会吗,将来如果是上法庭,这也是一个加分项。
换了我,隔天发一条微信,第一句是“虽然我认为我家孩子不会踢人的,也不至于造成多大伤”云云,第二句是,“不知你们家有什么困难,看怎么能帮得上”。对方不联系不回复,既然不拒绝不拉黑,那就不停下来,说不定对方的戾气就能消除不少,毕竟不会打笑脸人。
【 在 sunshineraw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们才选择诉诸法律,但是对方不接受这种方式,又提不出更合理的方式,她想要的结果就是先给5万,别的免谈,你说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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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每天打个电话去问问,了解小女孩的病情发展,这出于基本的人道关怀,也是一种表达善意的渠道。
这是否赔偿有法律做底线,并不阻碍对伤者的关心。那些做律师的,是太过职业化操作了。
因此绝对不要找律师当老婆,特别是钻研离婚官司的。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傲慢又胆怯
: 说的太精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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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一点,掌握火候。这要表达善意,要适度。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您这是拱火,哈哈。
: 这事儿,即便是真踢上了(是不是耳膜穿孔、化脓的直接原因,另说。),也不会是主观故意的。什么叫“虽然我认为我家孩子不会踢人”?想说什么?主观上不会故意踢人,客观上就踢不上了?还问有没有困难?要扶贫啊?
: 这种时候,言多必失。就事论事地处理问题就可以了,别为了感动自己、表现自己的某些美好品质而去做多余动作说多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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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不愿意回答,并不代表楼主可以不去问,这是基本的关心,除非对方明确表达拒绝。
其他话,确实存在言多必失的风险,这关心伤者的病情,那就是属于没有风险的加分项,这总不能冷冰冰得只提律师,法律吧。这是最基本的素质了,否则就真显得跟常威没什么区别了。
【 在 h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敢情lz说了啥你都没看完过啊
: lz没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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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话,连我都觉得,缺乏基本的人情世故了。
换了你家小孩,被伤害了,你去跟对方联系,结果得到的是“跟我的律师去谈”,对方摆明了把你当骗子。。。
我就问你一句,你有什么想法?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基本的道理,总应该能理解吧。
你不会真以为,楼主的描述就一定是事实,那你就太过轻信了,混迹网络这么多年,难道还没教训?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协商一致就实行,不一致就寻求法律救济手段,为啥会有仇恨?不是你单方面决定就仇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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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不出,那就继续问,表达关怀啊,除非对方明确拒绝。
这没有人会讨厌其他人对自家娃的关心的,当然这态度要诚恳,有足够的善意。
某些没素质的人,倒确实能把关心,给搞成了嘲讽,这倒是要注意的。
【 在 h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逻辑真6
: 不愿意回答的前提是啥 当然是问了啊……要是没问何来“不愿意回答”
: 让shuofa2000去给你普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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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看了录像也没什么意义,我反正是不会认为,我有这判断能力去裁决。
我只是从常理上分析,楼主的行为上有点诡异,不大对劲。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录像,楼主单方面说辞不可信。
: 不过,短短43s视频如何能证明造成伤害的事实?除非两者相遇激起水花后,小女孩立马就晕厥过去被救生员捞上来,否则完全无法证明就是这一次碰撞导致的伤害。这应该是对方迟迟不愿去起诉的原因,胜诉概率太小,对方肯定也是咨询过律师的。
: 很多伤害类事件,走法律途径最后很难判定事实成立(假如真的是楼主孩子把对方踢伤的话),绝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最后只能自认倒霉,事实真相太难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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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你给说说,“显然是对方父母反应异常”是你自己的判断,还是楼主的转述?
我已经说了好多次,千万不要相信一面之词。
估计你们是真没见识过,这打官司的原告被告,对同一件事的叙述有多大的差异。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立场,其实对自己的大脑都敢欺骗的。
【 在 h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总结能力真是春秋笔法啊
: “从8月15日开始,娃妈一直和小女孩妈妈微信沟通,一是关心小女孩伤情,二是安抚小女孩妈妈情绪。”
: 显然是对方父母反应异常才让lz lp在8.20开始联系师姐之类的啊,被你说得像是一开始就拿律师做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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