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我家娃去上游泳课,这算是遇到一个新型骗局了吗
支持别再跟那个女孩妈妈联系了。
这之后谁(非官方)再找你,就让他拿着全程的录像和医疗证明给你,否则免谈。
要是教练找你,就让游泳馆承担起来教学事故责任呗。
【 在 sunshinera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过程
: 1、8月13日晚7时,我家娃去小区附近游泳馆上游泳课。根据一段43秒的监控录像显示,7时40分左右,我家娃在岸边浮水,有个小女孩从左侧游向右侧,到我家娃身边时,我家娃以自由泳姿态从右侧游向左侧,这个过程中有水花,看不清楚两人是否发生了身体接触。
: 2、8月14日下午5时,游泳馆教练给娃妈发了那段43秒的监控录像视频,然后发了一条信息(原文):“姐,这边还是让你家小朋友给对方小朋友道个歉,事情也不是很大,只是那个女娃娃小,回去给家长说了,家长就来问”。当天晚上,我和娃妈带着娃去了游泳馆,我们去游泳馆目的是想见着小女孩的家长,大家一起来看监控录像,如果确实是我家娃踢着小女孩了,我们当场表达歉意。当时完全不知道该小女孩的情况,我们在游泳馆问了教练,他说小女孩家长今天没来,等以后见面了再坐下来好好谈谈。
: ...................
--
FROM 210.72.243.*
蛙泳腿蹬到人,我倒是理解,我自己蹬到过别人,也被别人蹬到过。
自由泳,是在身体范围内水面附近上下踢腿,一般很难打到人。而且因为频率高,所以力度小,不然早累死了。水花大是因为动作不规范脚出水面了,而不是因为力度大。
另外,不管是从左往右游,还是从右往左游,都不符合泳池默认的规范。就是小孩在水里瞎玩,谁都没有路权。真追究起来,就是教练没看管好。
【 在 shuzii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像 更像恶人先告状
--
修改:copenhagen FROM 210.72.243.*
FROM 210.72.243.*
楼主要全程视频,要就医记录,哪里过分了?
对方连姓名都不肯透露,连孩子面都不让见,这还需要人情味?
你这么有人情味,你去探望一下小姑娘呗,这么可怜,你都碰上了,你不管啊?太没有人情味了
【 在 Nanancsu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看了楼主的帖子。
: 小女孩受伤是事实,发生碰撞也是事实,是否因为碰撞导致受伤有待考证,但是应该有较大关系。楼主迄今没看到买礼品,或者比较真诚的歉意。一味逃避责任,甩锅,找关系,找政法系统大姐,准备找官员表哥等等。
: 总结一句话:楼主没有人情味,如果这个事情拖掉了,以后也必将因为没有人情味被重创。
--
FROM 210.72.243.*
你有没有被自由泳脚扇过?我觉得自由泳很难扇到人,想象不出来怎么扇到的。因为自由泳是上下打腿,腿就在那里,不侵犯身体之外的空间。除非那个小姑娘潜水到脚下面去了,否则怎么扇到的呢?
【 在 TonyLe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由泳脚,力量比扇耳光大多了
--
修改:copenhagen FROM 210.72.243.*
FROM 210.72.243.*
为啥不谈细节?细节就是自由泳腿很难打到人,因为是上下打腿,没有超过身体范围。打到人也不会那么严重。你举个类似的已经证实的案例呗。不要一句每年很多就搪塞过去。
【 在 Nanancs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要讲这些废话了。我阐述的就是一个事实:小男孩自由泳打腿,在一定条件下,是绝对可以让一个小女孩受伤的。
: 至于细节,不要去分析。每年都发生很多起游泳致人受伤的案例。
--
修改:copenhagen FROM 114.246.238.*
FROM 114.246.238.*
容易打到人的是自由泳和仰泳的划手,蛙泳蹬腿和划手,因为有横向移动,自由泳和仰泳手会打前方的人,蛙泳腿是打斜后方的人,蛙泳划手打左右的人。自由泳腿和仰泳腿是上下的,除非别人在游泳者的正下方潜水,否则怎么打到呢?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趴着怎么又类似站着了?打水动作,怎么能有踢的动作?站着是前后,那趴下来不就成了上下了么?
--
FROM 114.246.238.*
别理那个圣母X
【 在 sunshineraw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一开始我们并没有往那方面想,心里觉得很内疚,毕竟一个小女孩受伤了,大家都是为人父母的
: 可后来事情的发展出现了异样:小女孩见不着,医疗证明看不着,对方只加微信不肯留手机号(微信还是新注册的),全程视频不肯提供,不肯起诉,一味只要钱。。。
: 正常的想想,难得不觉得非常奇怪吗
: ...................
--
修改:copenhagen FROM 114.246.238.*
FROM 114.246.238.*
那为什么他要不到视频,要不到对方姓名,而对方做的到呢。
说的好像楼主家多霸道多强势一样。
【 在 masterlv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我前面说的,哪怕就是对面是骗子,在没有确信之前,要有足够的人情味,这万一是事实,但是人家确实拿不出确凿的证据犯难呢。有法律做底线的保障,还有那么多的关系,只有你欺负别人,别人是欺负不到你的,这点求得自己心安的勇气,难道还拿不出来吗。 这楼主缺乏担当,自己给自己逃避的理由。
:
--
FROM 114.246.238.*
那挺好啊,至少大家信息平等,不是单向透明了。孩子名字及其监护人得公开吧
他们去调解了啊,在没有任何诊断依据的情况下被讹诈五万,你没看到吗?
【 在 masterlv 的大作中提到: 】
: 换位思考来说,说不定现在人家就已经拿了就医证明起诉了,他们也不见得愿意把就医证明详细过程跟楼主说起,这也是要律师出面的。
: 从头到尾看下来,楼主傲慢又胆怯了,这才是大忌。这单身赴约,坦诚布公看看人家的诉求是什么,这很难吗?
--
修改:copenhagen FROM 114.246.238.*
FROM 114.246.238.*
那就起诉呗,这不是楼主期待的结果吗?赶紧起诉。这样才能反诉他诈骗
【 在 masterl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到了,楼主一家人的小心思,你为什么不去考虑,人家受伤孩子的父母,也是有自己打算的。
: 谁会把可能要上庭起诉的证据,随便给被起诉方看呢?
: 我看你们很多人,都不知道打官司是干啥的,真莫名其妙瞎判案。
: ...................
--
FROM 114.24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