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武大图书馆这事,说明现在女人作的太多了!
提交法庭了,判决书提到了,图书馆也有监控,有更有利证据,女方不可能自己害自己。至于是不是她公布男同学身份,目前没有证据。不过,是她先曝光此事,诉诸网络。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那个女生发的文来看
: 应该是没发出来
: 她当时说的是,为了避免泄露某个人隐私,她把道歉信打了码、上面名字是假的;视频提供给了有关部门,也没发出来。
--
FROM 221.216.116.*
你可以翻翻,开始说看了俩小时的不是我。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个多小时拍了五段不到两分钟的视频,我觉得没法解读出来那个女生在一直盯着看。
: 应该是发觉了动作才录,一共录了五段。
--
FROM 221.216.116.*
现在不是不以为耻么?不以为耻就算不自取其辱了么?
什么叫瓜田李下?人家挠痒痒是法庭认定的事实。伸进衣服整理胸兆的多了,拍下来说你自己渘奶紫微,可以说你瓜田李下么?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被拍的没有做什么瓜田李下的动作,谁拍了拿去说可不是自取其辱吗?
--
修改:lvarez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
证伪了的是所谓自愿道歉吧。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提交法院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啊
--
FROM 221.216.116.*
所以,为啥换个性别就可以是偷拍人家还指责其紫微,还能指责其猥亵呢?荒谬么?尤其判决已经认定了真相,还在诉诸网暴,继续污蔑。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呢?
: 整理胸罩拍下来可以说人家在猥亵,有人信吗?
: 你去拍一个试试?
: ...................
--
修改:lvarez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
并没有完整版判决书。不予认定的事实不会出现在本院认为以下部分。况且,网传判决书只有综上以下的判决部分的内容。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里根本就没有提字迹鉴定的事儿
: 有人说了,是谁说的?
: 造谣传谣没完了是吧
--
FROM 221.216.116.*
好笑,你这不就信了,人家男同学挠痒痒你觉得是敏感部位,你弄胸兆就不是敏感部位了?
你不好意思侮辱自己智商也犯不上造谣啊,到底谁“露出“了?
人家挠痒痒有啥事儿?怎么还需要若无其事?让谁看了么?盯着人家看的才有病吧?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换个性别就如何。
: 你拍别人整理胸罩,然后指控别人猥亵。这事儿原本是个脑子正常的人就不会相信啊。
: 公共场所整理下衣服是正常事儿。但是把两腿之间的地方露出来或者若无其事把手放在那儿挠,那不是正常事儿啊。
: ...................
--
FROM 221.216.116.*
有完整版可以贴出来。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自己不会去看吗?
: 非要造谣。
--
FROM 221.216.116.*
当然有不写的,无关性证据不写的多了。当然,具体字没写需要看判决书全文。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必须对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情况做描述。
: 不存在提交了、鉴定了,判决书不写的情况。
--
FROM 221.216.116.*
你才胡扯,孤陋寡闻,正式提交的证据,书面证据,根本不在判决书中涉及的,我见的多了。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是否有关要在判决中说明是采纳还是排除。
--
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