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建议尽快立法,规范社会公序良俗
世风日下,这并不符合实际啊。
既然你要上升到立法,就不能以自己的标准,应该站在历史的角度,客观的看待。
【 在 springni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能说
: 世风日下
: 不婚不育保平安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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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历史裹小脚,现在放开了,就是进步。
但你现在说,不仅要放开小脚,还要把脚丫子摆桌子上,不摆就是不进步就是倒退——要看有没有这个必要。
【 在 springni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历史还要裹小脚布呢
: 难道要开历史的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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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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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办法解决,比如原配可以多生。
原配就生5个,分家产是不是也占便宜?
【 在 changjiang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法律支持婚内婚外子女平分财产,那婚内子女就很尴尬,爹一有钱,就不知道有几个弟弟妹妹了。爹生前没给弟妹让他们满意的钱,已经留给自己的财产,还能通过法律分走。
: 夫妻共同财产也很尴尬,这钱不一定能留自己孩子,还可能是别人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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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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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另外的问题,问题得一个一个解决,你不能放在一起解决啊。
不是说解决多占家产的问题吗?
【 在 changjiang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的生5个,至少5年,还要身体不,还要个人生活不,变成黄脸婆了,男的撒撒种就完了,有钱也不能这么折腾妇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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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配偶不可能或者大概率不会同意。
第二,为啥要承认?有社会背景。非婚子女获得财产,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单独母亲经济有限,无力抚养子女,这样会给社会增加负担。
第三,如果有钱男人不出轨,这些3456,是否会甘心嫁给穷男人?答案明显是不会。因为穷男人不能给她们提供改善生活的预期。
结论,主要社会两级分化,贫富明显,就会出现爬床。这是现象不是原因。你掐灭现象是没用的。
【 在 changjiang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规定婚外子女啥也没有,或者需要配偶同意给多少财产,不就解决了吗?婚姻关系得到保障,不支持三四五六,妇女不是生育机器,孩子不是挣财产工具
: 为啥跟旧社会似的,大婆生长子,趁着大婆生孩子小妾爬床,那不倒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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