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庶出或者丫鬟生的牛的也不少
带领赵氏打赢晋阳之战的赵襄子赵无恤,就是庶出。但是,他爹赵简子预感到未来晋国国内可能的激烈竞争,选择了更有能力的他做继承人。他也没辜负他爹,后来打赢了关系家族存亡的晋阳之战(《资治通鉴》第一战)。不过,后来赵家的家主地位又回到了大宗那一支。
还有,孟尝君田文,不仅庶出,还是当时人们讨厌的“五月子”,小时候差点让他爹neng死。
归来归去吧,虽然历史上庶出牛人是不少,但是也得看怎么说。正因为他们很牛,所以才被记录在了历史里。而历史记录的逻辑也大体是非牛人不录的。如果算百分百,不牛的庶出应该多得多。
【 在 Dhyanacap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国里面的袁绍
: 东晋的桓温的庶出桓玄
: 民国谭延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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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一般岁月静好的太平岁月时,嫡长子继承能带来稳定性。
碰到外部压力大、竞争激烈的时候,就可能要择贤而立了,比如我上边说的赵简子立赵襄子。因为,这时候家长的能力关系全族的未来,
【 在 pa365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流就是嫡长子继承,不行的立贤,看当家人自己能不能搞定。
: 之前长辈不说分家,都得老老实实的等着分例钱。分多少也是当家的定。
: 你在这叫什么庶出分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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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仅不能平分,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继承人通吃。(给其他人留点散碎银子过活,就不算了。)
【 在 pa365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从来没有过制度上什么平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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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仅中国,近代以前的西方也是如此:长子继承,其他人基本没份儿(糊口的散碎银子不算)。比如当年普鲁士军官团里边有N多的容克贵族的次子,就因为他们没有继承权,没有经济基础,要自己讨未来,而参军是当时他们这些人一个不错的选择。
【 在 pa365 的大作中提到: 】
: 平分就和推恩令一样,家族就被削弱了,大家族哪有平分的说法。要死后平分早就没有几百年的 家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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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针对平民的吧?鼓励或者强制成年男子分家,为的是增加税源。大家族有大家族的一套逻辑。你看《红楼梦》里是啥样的?(虽然是小说。)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汉末魏晋豪族为患时期,汉律就已确立财产继承的诸子均分原则。
: 宋代,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和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外,还规定出嫁女(即已婚女)继承份额为男子的三分之一,没有出嫁女则按数额给出嫁亲姑姐妹侄女得一分。如寡妇招接脚夫(后夫),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即如寡妇改嫁到后夫家生活或其死亡,财产要没 为官府所有。宋朝法律对遗腹子、私生子、“义子” (即继子)及赘婿(俗称上门女婿)的财产继承权也做了规定。如规定遗腹子与已出笙的亲生子享有基本相同的继承权。别宅子(即私生子)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与生父有血缘关系,不管是否同居或同籍,官府即承认其地位,允许其享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但如果不入户籍,又无证据证明身份,其申请继承,官府不予受理;将“再嫁之妻将带前夫之子就育后夫家者”(即继子)称之为“义子”,义子不得随义父(即继父)之姓。如义父死,则归本宗,不享有义父财产所有权,但可以分得其母随带财物。赘婿在家庭中没有财产权和男子应有的地位,更无权承继妻家财产。但如果“(诸)赘婿以妻家财物营运,增置财产,至户绝日”可分给赘婿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
: 之后都只是微调,总得原则从未改变诸子均分的原则, 比如南宋时,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人的办法。绝户即家无男子承继,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这为明朝的“立嗣”制度的创建构建了基础。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另外的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收为官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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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区别不仅仅是继承物的区别,平民和大家族这种身份不同也是有区别的。
对于大家族来说,那点儿财产就是我上边说的糊口散碎银子而已,根本不是大头。均分原则也多用于普通人:这两棵树是我的,那两口猪是你的,那间房子是他的……这个话题的由头是宗家的事儿,哪边的规矩更适用?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宗祧继承与财产继承一直区别。这也是法定继承概念好么?若有遗嘱者,即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取遗嘱优先的原则。这在唐就有了。诸子均分原则,是处理纠纷时的法律原则,并非强制要求,若继承人均无意见,或生前处分不均,有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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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您说的涉及法律层面和财产层面的继承,只是“继承”的一个子集,显然在现在这个由宗家的事情引出的话题来说,不够全面。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的是财产继承,说的是法律原则。你说的哪些基本是无关的。当然,有世袭爵位等是可以立嫡的。这个不是什么家业大的问题,家产多的问题。而财产方面均分,也不排除嫡子(非嫡长子)份额会多出一些的规定例子,这与汉代形成的“诸子均分”原则并不矛盾。均分也得能分,难道一个罐子也要打碎各取一半?你说的什么树啊,猪啊,不能作价么,你要树,我要猪,作价均等即可。
: 最后,宗不过是个富商性质,搁古代连立嫡资格都没有……士农工商,是平民末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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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眼前对面的诉求只是一锤子买卖?你既然对历史熟悉,可以去回顾一下历史。这种大家族的类似争斗,一旦开始,有花点钱就一辈子彼此相安的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如果说宗家的事,那不管事实还是现行法律,均仅限于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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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宗死前就把所有子女都拿到明面上安排继承问题,或者老宗死后不久就开始闹,那可以是你说的那样,仅仅是遗产。
老宗既然和对面生了几个,说明不仅仅是简单的生理需要(传言在国外领证了?),那就不可能在生前不给对方一些财产,对方应该不缺钱。老宗都去世有一段时间了,这时候闹起来,你真以为是冲着那点浮财去的吗?
如今这样,双方绝不仅仅在意于那点遗产了。说句极端的话,可能是不死不休。(当然,这里的“死”只是个极端的词,现实并不一定指的是物理消失,包括但不限于失去自由、彻底社死、踢出局等等极端后果。)
你是不是搞法律的?提醒你,不要把法律作为这世界运行的唯一准则。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懂你的意思,继承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有什么持续继承么?生前已处分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有纠纷不解决么?法律上判了,解决了,不接受也没意义。同案也不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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