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才知道《民法典》里面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一样的权利
1950年,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
都大半个世纪过去了,你才知道啊?
【 在 envi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立了遗嘱还可以把继承权给非婚生子女而不给婚生子女
: 这太逗了,这和重婚罪不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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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优先,全部捐了也是可以的,不一定非得留给子女
这和前妻,小三啥的没关系
话说回来,但凡前妻不要让孩子仇视自己生父,也不至于此
【 在 xp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很逗的是,前妻的子女没有继承权,但是小三的子女有
: 各种政策和法律都在鼓励不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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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东西,叫做遗嘱
而且,即使没有遗嘱,赡养义务尽的多的,也可以多分
【 在 pecker8 的大作中提到: 】
: 考虑躺病床时大概率非婚的不会非跳出来伺候
: 所以
: 这种政策相当于让非婚的只吃好处无责任不付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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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就是纯粹张嘴就来的瞎说了
1950 年的《婚姻法》明确禁止一夫多妻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时代不一样了
: 那会儿不是小三
: 允许一夫多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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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的婚姻法,并不允许一夫多妻
你说允许,这就是瞎说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瞎说啊
: 旧社会遗留问题
: 我说了,侯宝林就有3个老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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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说错了,对于 1950 年《婚姻法》颁布前已经存在的一夫多妻家庭,法律采取了 “不溯及既往” 的原则,即已形成的多妻关系在当时未被强制解除,但禁止此后再发生重婚行为。这一过渡性安排既尊重了历史现实,又坚定地确立了新的婚姻制度方向。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抬杠没意思
: 我说的很清楚
: 那会儿旧社会遗留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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