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在地铁扶梯上走路的人
其实道理上确实是不能走的,被以前左行右立宣传的
只不过拿来上纲上线,就很奇葩了
这种事就属于,a方案比b方案好,但是大家都已经认同了b方案,现在有个人跳出来说,认同b方案的都是sb
【 在 yuunn 的大作中提到: 】
: 惊呆了 我现在才知道扶梯不能走 大家都是一边站一边走 没想过这个问题
: 另外 说到素质低下 吸烟 外放手机等 更是低到极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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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这么说呢,其实也对
只不过电梯安全条例原本有一些就是比较严格的规定,不百分之百遵守也没啥大问题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行右立就不是方案,是违规错误使用扶梯。欧美大嘛合法化,12岁少女可以不经监护人同意切胸变性,这都属于不如a好的b方案吗?事情是有是非对错标准的,安全和健康是人类的底线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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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负不了啊
问题不是我说没大问题,是行政部门都不纠正,出了问题你让主管部门负责呗
找我一个嘴炮网友能干啥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行走的踏步高度不是电梯条例,是建筑楼梯条例。如果不遵守没问题,开发商绝对会把楼梯做成240的高度,节省下面积10万一平米。既然是“严格”规定,都是血泪教训换来的,你说没大问题,万一出问题你能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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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我就负责?懂不懂侵权法律关系?
这怎么就扯到谁家孩子在海外了?太平洋没加盖,你也去呗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政部门没说过不遵守规范问题不大啊,是你说的,当然你负责。
: 行政部门做的是:1、悄悄改了录音,从左行右立变成站稳扶好,但没说禁止行走。2、应急管理部发一个安全乘梯常识,写了不要行走,虽然你不知道,但他没责任。3、央视新闻报道了不要行走,你没时间看不怪宣传不到位。总之,除了最应该通知大家不要行走的现场录音以外,行政部门
: 已经充分尽职了。再发生事故或冲突,就是民间矛盾,该报警该起诉,相互赔偿,管理部门已经做好了免责留痕。人家孩子都在海外,也不用跑扶梯赶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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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规说的建筑设计条例,那条规不许左行右立了?又有啥规定说行人必须按建筑设计条例使用建筑了?
真闲的没事就在这杠是吧?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怂恿别人违规,却不负责任,不等于胡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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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还是管理者的问题吗,你在这瞎杠什么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面我发过应急管理部、特种设备研究院、和央视的文章,自己去看吧。明确写了不要行走的规定和根据。建筑规范规定的是公共场所楼梯踏步高度,意味着超出这个高度的楼梯是不安全的。主要风险是容易绊倒踏空,然后引起人流多米诺跌倒、滚落、踩踏、堆叠。不是行人必须按建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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